氣候變遷因應法 立法通過 2023 年 1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31 日 由 祥鈺 紀 「氣候變遷因應法」第四條明確將民國一三九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入法,讓淨零排放不再僅有宣示,而是以提升到法律規範,展現落實的決心。後續也將比照國際做法,以五年一期方式研訂階段管制目標來逐步落實。